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帕里镇(Pagri Zhen) :在西藏亚东县的中部,是亚东县南北地形的分界带。有“世界第一高城”之称,也是藏南部尤其繁荣的古城,在很多著名的诗词文章和歌曲中常常提起这座美丽的圣城。位 于中国西藏自治区正南方,喜马拉雅山脉群山之中的亚东县境内,绰莫拉利峰(海拔7314米)被当地信徒称为圣母神山,西南麓的帕里盆地,人口5000余人。海拔约4300米,面积3300公顷。被群山环绕,这里的房屋大都是藏族传统的石木结构,整齐划一,比起更多地方显得格外庄重而华丽。拉萨—亚东公路(拉萨市通往不丹的公路的大段)经此。截止到2004年末全镇共有2121口人、539户;驻军部队及10个机关单位、1所小学;总计624户、2306口人、1465头(只、匹)牲畜,农牧民人均收入为2518元。2011年底,全镇总人口2566人。帕里镇坐落在喜马拉雅山脊的一片开阔、灰黄的大坝子上,一排排土石结构的民居纵横排列在一起。某种意义来讲,帕里位于喜马拉雅山南北分界点上。从帕里至亚东县府所在地下司马镇的46公里路程几乎全是下坡路。河谷深切,河水南流。